物价–现金流动机制的局限性
2022年02月07日
在国际间普遍实行金本位制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可通过物价的涨落和现金(即黄金)的输出输入自动恢复平衡。这一自动调节规律称为“物价–现金流动机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它是在1752年由英国经济学家休谟·大卫(Hume David)提出的,所以又称“休谟机制”。
休谟的“物价–现金流动机制”在理论上分析存在着一系列缺陷:
第一,他是以货币数量论为依据的,因而得出物价仅因货币数量变化而变化;
第二,在金币流通的情形下,黄金流动不一定会引起物价变动,因为金属货币可以自发调节到必要的数量;
第三,他强调相对价格的变动,而忽视了产量和就业的变动;
第四,黄金流动同恢复国际收支平衡自动联系起来,金融当局没有进行干预的余地。正是因为休谟忽略了上述4方面的情况因而过高估计了“物价–现金流动机制”对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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