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产业组织理论的简要回顾。
产业组织理论是20 世纪30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以特定产业内部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及其内在联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揭示产业组织活动的内在规律性,为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决策依据,为政策的制定者提供政策建议为目标的一门微观应用经济学。该理论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对西方国家产业组织政策的制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活动的加强,国际间产业经济活动准则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由此引起了产业组织理论的一系列新变化。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在发展过程中共出现过三个主要的学派,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交易费用理论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新产业组织理论(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chmalensee,1988;Williamson,1989;夏大慰,1999;植草益,2000)。
长期以来,人们对资源配置的认识是建立在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和市场机制学说基础上的,即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一切资源的流动都以均衡价格的高低为导向,在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这一流动过程将持续到社会各部门的利润平均化时才会停止,此时资源的配置便达到了最佳均衡状态,厂商在均衡价格体系的调节下,只需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基本原则来进行投资和生产,便可以使成本达到最低,产量达于最佳,生产出来的产品刚好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消费者也可以得到最多的剩余。这种古典理论所包含的政策含义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任何人为干预市场的做法都是不必要的。19 世纪末期,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看到了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垄断现象,并指出垄断会带来垄断利润的产生或均衡价格的上升,妨碍资源的最优配置。但他们又认为垄断只不过是竞争过程中的暂时现象,长期当中,垄断企业终将因技术进步受到阻碍而无法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回复到完全竞争状态,所以长期当中调节市场均衡的决定力量仍然是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直至1936年,张伯伦(E.H.Chamberlin)和罗宾逊才在他们颇具影响的垄断竞争理论中提出,由于存在产品的差异性,现实当中典型的市场结构并非完全竞争,而是垄断竞争。在垄断竞争市场结构中,厂商具有一定的决定价格的“市场力量”,这种力量会使垄断利润长期大于0。因此,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不足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而必须由政府出面对垄断势力加以干预,才能确保市场的适度竞争。垄断竞争理论的提出引发了人们对一系列现实问题的深入思考,例如:政府应该用什么样的管制方法才能减少垄断势力对市场机制的逆向影响?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才能保持适度竞争?市场结构合理化的评价标准是什么?等等。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过程中,产业组织理论得以产生和发展起来。
最早的产业组织理论见于哈佛大学的梅森(E.Mason) 教授和其弟子乔·贝恩(J.Bain)的相关研究中。1959年,贝恩所著的第一部系统阐述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产业组织》出版,标志着哈佛学派正式形成。哈佛学派以实证的截面分析方法推导出企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集中度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方式,而后者又决定了企业市场绩效的好坏。这便是产业组织理论特有的“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简称SCP)分析范式。按照这一分析,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提高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阻碍技术进步,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的发展,保持市场适度竞争。哈佛学派建立的SCP分析范式,为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套基本的分析框架,使该理论得以沿着一条大体规范的途径发展。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SCP分析范式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
20 世纪60—70年代,美国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势力趋于下降,经济中出现了“滞胀”现象,不少研究者和分析家将招致经济不景气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哈佛学派主张的强硬的反垄断政策,于是从 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以斯蒂格勒(J.Stigler)为代表的一些芝加哥大学学者对哈佛学派的观点展开了激烈抨击,并逐渐形成了产业组织理论中的 “芝加哥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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