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直接投资
2021年01月13日
个人名义直接投资方式是东南亚国家和我国台湾省的中小投资者较喜欢这种投资方式。下文就是对这种投资方式的简单说明。
从税收上来说,这种投资方式的税负并不轻。因为除了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要在本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主要的优点是我国对外资企业的股息汇回免扣缴。而如果母国税收当局与中国政府缺乏税务信息交流,则往往由于资料不全,无法掌握该股东的这项收入,使得该股东的逃税比较容易成功,使得这种投资方式较有吸引力。
这种投资方式一般可以采用资本弱化的方法。所谓资本弱化,实际上就是指企业负债资产比率提高的一种现象。由于在一定条件下企业提高负债资产比率,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得到扣除,因此,有些投资者就通过降低资本投入,而以贷款方式给公司提供资金,从而达到避税目的。我国目前对资本弱化未作反避税规定,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
上文就是对个人名义直接投资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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